评估内容
(一) 建筑合法性文件:
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。
(二) 建筑防火:
建筑类别、耐火等级、防火间距、消防车道、救援场地和入口、消防控制室、 消防水泵房、防火分区和层数、疏散门、疏散走道、疏散楼梯、防烟楼梯间前室、 消防电梯前室、安全出口、避难设施、消防电梯、室内装修。
(三) 建筑消防设施:
① 消防给水:消防水池、消防水箱、水泵接合器;
② 消火栓系统:消防供水设备、室外消火栓、室内消火栓;
③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:消防供水设备、喷头、报警阀组、水流指示器及信号 阀;
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:消防控制室、火灾报警控制器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、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、火灾报警装置、消防专用电话;
⑤ 防烟和排烟系统:自然排烟、加压送风机、加压送风口及加压送风阀、排 烟口和排烟防火阀、挡烟垂壁、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风管的防火阀;
⑥ 防火门、窗和卷帘:防火门监控器、防火门、防火窗、防火卷帘、防火卷 帘控制器;
⑦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:消防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;
⑧ 灭火器:手提式灭火器、推车式灭火器。
⑨ 其他灭火系统。
(四) 消防安全管理:
制定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;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、专(兼)职消防管理员、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,组织开展防火检查、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;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“一懂三会”知识掌握情况,消防安全宣传情况,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;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,防火分区、防火间距、防烟分区、避难层(间)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。
(五)专(兼)职消防队:
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,组织应急疏散及扑救火灾能力情况。
(六)定期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、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及消防设施测试检查情况。